← 回總覽

5 岁儿子的近 30 万元存款,被妈妈取到只剩 40 块!法院判了

📅 2026-06-02 19:38 人民日报 媒体资讯 1 分鐘 1191 字 評分: 82
社会议题 法律与政策 家庭与教育 国内新闻
📌 一句话摘要 上海松江法院审理一起案件:母亲在离婚前夕将 5 岁儿子账户中近 30 万元存款转走,仅剩 40 余元,法院认定其侵犯孩子财产权,判令返还 22 万元。 📝 详细摘要 本文报道了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典型案件。一对夫妻闹离婚,母亲将 5 岁儿子小诺名下 5 年积攒的近 30 万元压岁钱和红包,在几个月内大额转走,账户仅剩 40 多元。父亲发现后起诉。母亲辩称钱款用于孩子报班、旅游等生活支出,且部分为自己存入,但无法提供清晰的支出记录。法院审理后认定,账户内资金属于亲友对孩子的赠与,所有权归孩子个人,父母仅享有代管权。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

📌 一句话摘要

上海松江法院审理一起案件:母亲在离婚前夕将 5 岁儿子账户中近 30 万元存款转走,仅剩 40 余元,法院认定其侵犯孩子财产权,判令返还 22 万元。

📝 详细摘要

本文报道了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典型案件。一对夫妻闹离婚,母亲将 5 岁儿子小诺名下 5 年积攒的近 30 万元压岁钱和红包,在几个月内大额转走,账户仅剩 40 多元。父亲发现后起诉。母亲辩称钱款用于孩子报班、旅游等生活支出,且部分为自己存入,但无法提供清晰的支出记录。法院审理后认定,账户内资金属于亲友对孩子的赠与,所有权归孩子个人,父母仅享有代管权。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财产。母亲在非为孩子利益的情况下转走大额资金,且无法证明用于孩子,构成侵权。法院综合孩子年龄、日常合理开支等因素,扣除双方确认的必要支出后,一审判令母亲返还小诺 22 万元。文章还梳理了父母在管理孩子财产时常见的三个法律误区(如「孩子的钱就是家里的钱」「我是监护人就能说了算」),并给出了法官的专业建议:专户专管、留好票据、不乱动房产。

💡 主要观点

- 父母对子女的压岁钱等赠与财产仅有代管权,无所有权。 法院明确,亲友对孩子的赠与,所有权归孩子个人。父母作为监护人,只能为维护孩子利益而处分财产,否则构成侵权。

离婚期间,一方擅自转移子女名下大额存款,需承担返还责任。 本案中,母亲在夫妻矛盾激化、准备离婚的几个月内集中转走大额资金,且无法证明用于孩子,法院判令其返还 22 万元。
父母管理孩子财产应遵循专户专管、留好票据、不乱动房产三项原则。 法官建议将孩子礼金单独开户,不与家庭开支混同;动用时保留合同、票据等证据;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不能随意过户或出售。

💬 文章金句

-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写得明白: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 孩子的钱不是家长的钱。

📊 文章信息

AI 初评:82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人民日报

分类:媒体资讯

语言:中文

阅读时间:5 分钟

字数:1225

标签: 社会议题, 法律与政策, 家庭与教育, 国内新闻

阅读完整文章

查看原文 → 發佈: 2026-06-02 19:38:00 收錄: 2026-06-03 10:00:35

🤖 問 AI

針對這篇文章提問,AI 會根據文章內容回答。按 Ctrl+Enter 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