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指导意见》,明确将出台规范私募基金「对赌协议」的制度安排,标志着对赌条款从市场自由约定逐步纳入监管视野。
📝 详细摘要
本文报道了国务院办公厅于 6 月 5 日发布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关于规范私募基金「对赌协议」的关键信号。文章指出,尽管具体细则尚未公布,但此举意味着对赌条款的效力认定、履行边界和违约责任将获得更清晰的监管指引。文章回顾了 2025 年 12 月中基协通过 AMBERS 系统推送的《关于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投资条款的提示》,该提示已针对股权回购这一常见对赌形态,给出了反对「明股实债」、反对不合理条款、倡导柔性化解三方面政策导向。此次国办《指导意见》将规范对赌协议升格为国家级制度建设要求,预计中基协的行业倡导将固化为可执行的监管规则。此外,文章援引业内人士观点,推测未来规范可能包括限制目标公司作为回购义务人、设定回购利率上限等具体内容。
💡 主要观点
- 国办《指导意见》明确将出台规范私募基金「对赌协议」的制度安排。 这标志着对赌条款从市场自由约定状态逐步纳入监管视野,未来相关协议的效力认定、履行边界和违约责任有望获得更清晰的指引。
💬 文章金句
- 对赌条款从「市场自由约定」的状态将逐步纳入监管视野,未来相关协议的效力认定、履行边界和违约责任有望获得更清晰的指引。
- 反对「明股实债」:明确不得利用回购安排行违规借贷之实,不得将股权回购条款异化为「明股实债」等脱离股权投资属性的非私募基金活动。
📊 文章信息
AI 初评:82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21世纪经济报道
分类:投资财经
语言:中文
阅读时间:3 分钟
字数:700
标签: 私募基金, 政策解读, 投资与市场, 金融监管, 股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