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總覽

迟开电脑 8 分钟、和同事说话 4 分钟算“严重违纪”?法院判了!

📅 2026-06-10 09:29 人民日报 媒体资讯 1 分鐘 1107 字 評分: 84
社会议题 劳动法 职场权益 司法案例 科技监管
📌 一句话摘要 南京中院二审判决,公司以员工“迟到 8 分钟、聊天 4 分钟”等监控片段为由“突袭式”开除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10.8 万元。 📝 详细摘要 本文报道一起引发广泛关注的劳动争议案。在南京某公司工作 4 年多的技术工程师小林,被公司以十几段无声监控视频为“摸鱼罪证”,以“严重违纪”为由当场解聘。公司列举的“违纪”行为包括:离座 9 分钟、看手机、和同事说话 4 分钟、延后 8 分钟开启电脑、提前 4 分钟离开工位等。小林在法庭上一一反驳,指出离座是上厕所、喝水等生理需求,说话是正常工作交流,看手机是查看工作信息,提前离岗是因打卡点在另一楼层。南京中院二审

📌 一句话摘要

南京中院二审判决,公司以员工“迟到 8 分钟、聊天 4 分钟”等监控片段为由“突袭式”开除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10.8 万元。

📝 详细摘要

本文报道一起引发广泛关注的劳动争议案。在南京某公司工作 4 年多的技术工程师小林,被公司以十几段无声监控视频为“摸鱼罪证”,以“严重违纪”为由当场解聘。公司列举的“违纪”行为包括:离座 9 分钟、看手机、和同事说话 4 分钟、延后 8 分钟开启电脑、提前 4 分钟离开工位等。小林在法庭上一一反驳,指出离座是上厕所、喝水等生理需求,说话是正常工作交流,看手机是查看工作信息,提前离岗是因打卡点在另一楼层。南京中院二审认定,监控视频显示的行为持续时间短、频次低,未达“严重违纪”程度,公司“突袭式”开除属于违法,判令支付赔偿金 10.8 万元。法官在判决后表示,技术能记录外在行为,却无法评判主观动机,企业试图通过不间断监控把员工固定在工位上,既不现实,法律也绝不赞同。

💡 主要观点

- 法院认定监控片段中的行为不构成“严重违纪”。 离座、看手机、聊天等行为持续时间短、频次低,属于正常生理需求和工作交流,未达到法律规定的严重违纪标准。

公司“突袭式”开除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未进行任何提醒、警告或核实,直接以监控片段“定罪”并当场解聘,程序严重违法,需支付赔偿金。
法官强调技术无法评判主观动机,法律不支持过度监控。 判决后法官明确表态,企业试图通过不间断监控把员工固定在工位上,既不现实,法律也绝不赞同。

💬 文章金句

- 技术能记录外在行为,却无法评判主观动机。企业试图通过不间断监控,把员工死死固定在工位上,既不现实,法律也绝不赞同!

📊 文章信息

AI 初评:84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人民日报

分类:媒体资讯

语言:中文

阅读时间:4 分钟

字数:803

标签: 社会议题, 劳动法, 职场权益, 司法案例, 科技监管

阅读完整文章

查看原文 → 發佈: 2026-06-10 09:29:00 收錄: 2026-06-10 16:00:17

🤖 問 AI

針對這篇文章提問,AI 會根據文章內容回答。按 Ctrl+Enter 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