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石油集团原副总经理袁光宇因受贿 1.52 亿余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详细摘要
本文报道了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袁光宇受贿案的一审宣判结果。2026 年 6 月 17 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袁光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文章详细列出了袁光宇自 2001 年至 2022 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 1.52 亿余元的犯罪事实。同时,文章回顾了袁光宇的职业生涯,从 1982 年加入中海油到担任多个重要职务的履历,以及 2025 年被查、被开除党籍的经过。判决考虑到其如实供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等情节,依法从轻处罚。
💡 主要观点
- 袁光宇因受贿 1.52 亿余元被判死缓。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当判死刑,但因有从轻情节而判处死缓。
💬 文章金句
- 毫无纪法底线,肆无忌惮'靠石油吃石油',大搞权钱交易
📊 文章信息
AI 初评:80
来源:南风窗
作者:南风窗
分类:媒体资讯
语言:中文
阅读时间:7 分钟
字数:1704
标签: 国内新闻, 反腐, 法治, 能源行业,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