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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摔伤后,退国际机票却陷入了“拉锯战”!退票怎么就这么难?

📅 2026-07-11 11:59 央广网 媒体资讯 1 分鐘 1202 字 評分: 89
消费维权 机票退票 同程旅行 韩国航空 法律解读
📌 一句话摘要 消费者因伤退票遭遇材料反复要求与平台航司互相推诿,律师指出航空公司及平台应承担退款责任,最终平台先行垫付全款。 📝 详细摘要 深圳消费者邹女士因摔断右脚踝在同程旅行平台购买的香港‑首尔往返机票申请病退,却因材料要求反复变更、多次被驳回而陷入两个月的拉锯战。同程称仅按航司要求收集材料,航司则称只能通过原购票渠道处理,双方相互推诿。律师指出,航空公司作为承运人是退票的首要义务人,而同程作为票款收款方和航空销售代理人,依据《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负有在收到有效退款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的法定义务,并应承担兜底责任。最终,同程在记者采访后决定先行垫

📌 一句话摘要

消费者因伤退票遭遇材料反复要求与平台航司互相推诿,律师指出航空公司及平台应承担退款责任,最终平台先行垫付全款。

📝 详细摘要

深圳消费者邹女士因摔断右脚踝在同程旅行平台购买的香港‑首尔往返机票申请病退,却因材料要求反复变更、多次被驳回而陷入两个月的拉锯战。同程称仅按航司要求收集材料,航司则称只能通过原购票渠道处理,双方相互推诿。律师指出,航空公司作为承运人是退票的首要义务人,而同程作为票款收款方和航空销售代理人,依据《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负有在收到有效退款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的法定义务,并应承担兜底责任。最终,同程在记者采访后决定先行垫付全额票款 7079 元,并表示将继续与韩国普莱米娅航空协商剩余款项。文章通过详细时间线、多方采访和法条解读,全面还原了事件经过并指出平台与航司在责任划分上的模糊地带。

💡 主要观点

- 消费者因伤退票遭反复驳回,材料要求屡次变更。 邹女士多次提交材料,同程和平台反复要求补充英文版、特定措辞等,导致退款延迟两月。

航空公司与平台相互推诿责任,消费者维权受阻。 同程称仅按航司要求收集材料,航司则称只能通过原购票渠道处理,导致责任模糊。
律师指出航空公司为首要退票义务人,平台亦有协助及兜底责任。 依据《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和消费者权益法,平台应在收到有效退款申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
同程最终先行垫付全额退款,并表示将继续与航司协商剩余款项。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同程先行赔付 7079 元,后续将追偿实际承运人韩国普莱米娅航空。

💬 文章金句

- "航空公司作为承运人,是最终审核病退申请、决定是否全额退款的责任主体。" —— 律师梁绘

  • "同程没有固定模板,而我是按照同程要求提供的疾病证明上,已经写清楚因病在航班期间不适合乘机旅行的字样,他们还说不符合要求。" —— 消费者邹女士

📊 文章信息

AI 初评:89

来源:央广网

作者:央广网

分类:媒体资讯

语言:中文

阅读时间:16 分钟

字数:3928

标签: 消费维权, 机票退票, 同程旅行, 韩国航空, 法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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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文 → 發佈: 2026-07-11 11:59:00 收錄: 2026-07-11 22: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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