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重庆市政协原副主席段成刚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详细摘要
2026 年 7 月 28 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重庆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段成刚受贿一案。经审理查明,段成刚自 2003 年下半年至 2025 年 3 月期间,利用其在重庆多区及两江新区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推进、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 1.44 亿余元。法院认为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主动交代未掌握的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且赃款已全部追缴,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庭审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开开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共 30 人旁听。
💡 主要观点
- 段成刚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金额达 1.44 亿余元。 自 2003 年下半年至 2025 年 3 月,段成刚利用其在重庆多区及两江新区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 1.44 亿余元。
💬 文章金句
- 被告人段成刚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
- 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 文章信息
AI 初评:85
来源:央视网
作者:央视网
分类:媒体资讯
语言: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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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712
标签: 反腐败, 法律判决, 受贿案, 高官腐败, 法院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