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因高额退票费仅退 400 多元引发热搜,后经媒体曝光获全额退款,专家指出霸王条款侵权,呼吁规则透明保障消费者权益。
📝 详细摘要
近日,消费者林先生在某购票平台花费 15217 元购买国际机票,因行程变动提前三天申请退票,实际仅退回 432 元。事件被央视财经等媒体报道后,林先生于 7 月 28 日收到两笔退款,合计约 14700 元,加上已退的 432 元,票款全额到账。林先生表示,个人胜利不再重要,希望借此推动更多消费者维权。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指出,平台和航司未充分告知退票比例,相关条款属于霸王条款,格式条款无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苏号朋认为退票费实质为违约金,应与实际损失相当,航司故意隐蔽导致费用过高,且超售与高额退票费是同一问题的两面,双向挤压消费者权益。中国法学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强调,航司和平台须诚信守法,制定公平合理规则,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求偿权,才能让文旅消费健康发展。文章呼吁规则透明,才能让消费者放心出行。
💡 主要观点
- 消费者曾因高额退票费仅获 400 多元退款,后经媒体曝光获全额退款。 林先生购票 15217 元,退票前三天申请,实际仅退 432 元;央视财经报道后,他收到约 1.47 万元两笔退款,票款全额到账。
💬 文章金句
- 平台和航司未履行充分告知义务,消费者陷入重大误解,相关条款属于霸王条款,格式条款无效。
- 退票费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违约金,必须与航司实际损失相当。
- 超售和高额退票费本质上是同一问题的两面:有旅客退改签,就收取高额退票费;没有退改签,就由消费者承担无法乘机的履约风险。
- 要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没有后顾之忧,航司和平台必须诚信守法,制定公平合理的交易规则,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求偿权。
📊 文章信息
AI 初评:84
来源:央视网
作者:央视网
分类:媒体资讯
语言: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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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1014
标签: 消费者权益, 机票退票, 法律解读, 航空公司, 平台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