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国一重集团原副总经理陆文俊受贿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百万元。
📝 详细摘要
2026 年 8 月 10 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陆文俊受贿案。经审理查明,陆文俊在 2002 年至 2022 年期间,利用在中国重机、中国二重及中国一重担任总经理、董事长或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公司和个人在业务承揽、佣金支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 6798 万余元。法院认为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酌情从轻处罚的理由包括:陆文俊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大部分追缴。判决同时责令追缴不足部分并上缴国库。庭审于 2026 年 5 月 9 日开庭,检察机关出示证据,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陆文俊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三十余人旁听。
💡 主要观点
- 陆文俊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 6798 万余元。 检方指控其在 2002 年至 2022 年期间,通过在中国重机、中国二重及中国一重的高层职务,为公司和个人提供帮助后收受钱财。
💬 文章金句
- 被告人陆文俊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
- 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大部分追缴,可依法从轻处罚。
📊 文章信息
AI 初评:78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澎湃新闻
分类:媒体资讯
语言: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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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国内新闻, 司法判决, 国企反腐, 受贿案, 政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