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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 2.61 亿余元,龙翔一审被判死缓

📅 2026-08-11 17:10 财联社 媒体资讯 1 分鐘 894 字 評分: 82
时事新闻 司法判决 反腐 龙翔 受贿
📌 一句话摘要 湖北荆州中院一审宣判江苏南京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龙翔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及内幕交易案,对其数罪并罚,其中受贿与内幕交易罪判处死缓。 📝 详细摘要 本文报道了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龙翔的一审判决结果。龙翔因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 2.61 亿余元、骗取财政扶持资金 1200 万元、在案件处理中包庇他人以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被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内幕交易罪数罪并罚。其中,受贿罪与内幕交易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贪污罪与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法院考虑到其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如实供述罪行并积极退赃等情节,依法对其进行了

📌 一句话摘要

湖北荆州中院一审宣判江苏南京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龙翔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及内幕交易案,对其数罪并罚,其中受贿与内幕交易罪判处死缓。

📝 详细摘要

本文报道了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龙翔的一审判决结果。龙翔因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 2.61 亿余元、骗取财政扶持资金 1200 万元、在案件处理中包庇他人以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被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内幕交易罪数罪并罚。其中,受贿罪与内幕交易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贪污罪与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法院考虑到其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如实供述罪行并积极退赃等情节,依法对其进行了从轻处罚。

💡 主要观点

- 龙翔因多项重罪被判处死缓及有期徒刑。 法院对其受贿罪与内幕交易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其贪污罪与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犯罪涉及金额巨大且手段多样。 涉及受贿 2.61 亿余元、骗取财政资金 1200 万元,并在处置违纪违法线索时包庇他人,同时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
法院因其立功与配合表现给予从轻处罚。 鉴于其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如实供述罪行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事实,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数罪并罚及从轻处理。

📊 文章信息

AI 初评:82

来源:财联社

作者:财联社

分类:媒体资讯

语言:中文

阅读时间:5 分钟

字数:1144

标签: 时事新闻, 司法判决, 反腐, 龙翔, 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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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文 → 發佈: 2026-08-11 17:10:00 收錄: 2026-08-11 20: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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